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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新北市一位60岁男人觊觎前媳妇美色,竟两度下药迷昏对方猥亵性侵,出庭时还辩称是为了“摇醒”媳妇,“手不谨慎滑进衣服里”。3月2日,新北处所法院依波折性自立判他11年徒刑,全案可上诉。
据悉,这名色公公的儿子、媳妇虽已仳离,但仍住在一块儿,他与前媳妇还在同家公黑髪,司上班。2014年5月间,他将安息药掺入被害人的饮料内,趁被害人昏睡之际,潜入房间猥亵得逞。
同年6月他重施故伎,脱光被害人衣物以手指性侵得逞。但10岁孙女也喝下统一杯饮料,母女一向昏睡到隔天極限音波拉皮,上午,被告担忧出问题而将2人送医,这转机公公迷奸媳妇案才得以检举。
被告一起头否定涉案,对付被害人胸部、下体验出他的DNA,他竟瞎掰说是“摇醒媳妇时打喷嚏沾得手”,加之对方没亵服,“手不谨慎滑进衣服里”才留下。直到他被收押后才坦承犯行,检方于客岁12月将他告状。因为他已认罪,媳妇也认为公公收押迄今已有检讨,决议谅解对方,并未提出求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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